韩国大学毕业后D-10-1求职签证:谁可以申请、所需材料与实习允许范围
本指南帮助韩国大学毕业生和预计毕业者在D-2到期前确定求职或就业路径,并按顺序确认D-10-1申请资格、积分制豁免条件,准备提交材料、求职活动计划、实习及正式就业手续。

核心要点
- 韩国大学毕业生或预计毕业者如果想在毕业后继续留韩求职,首先要对照D-2居留期限到期日与毕业证明或预计毕业证明可开具日期,并根据实际目的选择一般求职D-10-1或直接变更为就业类居留资格。仅凭毕业事实,D-2不会自动转换为D-10-1,因此应在当前居留期限结束前安排向居住地管辖的出入境·外国人机关申请变更居留资格的时间。 准备顺序是确认申请资格、判断是否适用积分制豁免、准备材料和求职活动计划书、安排求职与实习,以及变更为正式就业类居留资格。每个阶段分别整理申请人、大学和用人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与时间点,就能统一管理从毕业前夕到正式上岗前的整个日程。 韩国留学综合系统说明,持有D-2的下列人员属于可申请变更为一般求职D-10的对象。 - 韩国专科大学的专科学士毕业生或预计毕业者 - 韩国大学的学士及以上毕业生或预计毕业者 - 学术·研究机构研究课程结业者或预计结业者 一般求职D-10的基本说明以持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满足积分条件者为对象,也包括在韩国取得的专科学士学位。韩国专科大学的毕业生和预计毕业者,应通过专科学士毕业证明或预计毕业证明确认自己是否属于可申请变更的对象。 预计毕业者应向大学确认可以开具证明的日期,并安排在D-2到期日前提交申请。已毕业者应把学位取得日与当前居留期限一并记录,据此确定向居住地管辖出入境·外国人机关预约到访和准备材料的时间。即使属于可申请变更的对象,许可结果仍需根据个人提交材料、居留记录等审查后决定。 申请书中的居留目的与实际活动计划应指向同一条路径。首先区分自己是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已经签订合同并具备就业类居留资格条件,还是正在准备技术创业。 确定路径后,应让求职活动计划书、实习邀约和劳动合同对同一目的与岗位内容作出一致说明。 韩国留学综合系统说明,韩国国内正规大学毕业生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组条件,可以获得一般求职积分制豁免。 韩语·社会融合证明须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1.
- **在社会融合项目事前评估中被分配至第5阶段** 预计毕业者应在时间表中分别管理变更申请资格判断与积分制豁免判断。预计毕业者可以属于变更申请对象,但积分制豁免中的学位·期限条件以实际取得专科学士及以上学位之日为基准,因此应根据学位取得日和可开具的证明确认是否符合豁免条件。 符合豁免条件的申请人应把相应证明与通用提交材料一并准备。豁免的是积分制;居留资格变更申请、身份与学历确认、求职活动计划书提交与审查、个人居留经历及补充材料确认等程序仍继续进行。 根据韩国留学综合系统面向持D-2资格求职者的说明,基本提交材料如下。 准备好基本清单后,应在HiKorea确认办事表格、预约到访说明以及居住地管辖出入境机关的要求,并在同一文件夹中补充个人所需的追加材料。 求职活动计划书中的以下三个要素应相互衔接。 - **目标职业**:填写在所选专业领域中准备寻找什么工作。 - **日程**:填写求职期间按什么顺序进行申请、面试、研修和实习。 - **活动方式**:区分各阶段准备申请的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和计划进行的活动。 如果选择一般求职,应让计划书中的岗位与实际实习邀约中的岗位相符。如果实际目的是技术创业,应先把居留路径确定为技术创业。如果招聘或活动尚未确定,应区分已经确定的准备状态和下一步计划采取的行动。 用人单位不能只提供公司名称或`인턴`这一岗位名称,还应整理实际工作内容、合同形式、预计开始日期和预计期限。申请人还要加上截至目前的实习累计期限以及过去的居留·就业经历,以确认是否可以开展该活动。 D-10-1不是一般就业许可。求职期间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应根据合同岗位和本人条件衔接E-1~E-7等就业类居留资格变更程序。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应一并核对合同中的实际工作内容、本人资格条件、变更申请日和上岗日期。 变更路径的判断标准不仅是企业的招聘意向,还包括劳动合同中记载的岗位内容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应以这两项材料为基准确定申请材料和上岗日期。 - [ ] 已在外国人登录证上确认当前**D-2居留期限到期日**。 - [ ] 已向大学确认**毕业证明或预计毕业证明可开具日期**。 - [ ] 已在一般求职D-10-1、直接变更就业类居留资格、技术创业中选择**与实际目的相符的路径**。 - [ ] 已按学位取得日确认韩国国内大学毕业生的**3年以内条件**。 - [ ] 已准备有效TOPIK 4级及以上、通过社会融合项目第4阶段中期评估、事前评估分配至第5阶段三者之一的相应证明。 - [ ] 已准备综合申请表、护照、外国人登录证、手续费以及学历·成绩材料。 - [ ] 已让求职活动计划书中的目标职业、日程、活动方式与实际计划保持一致。 - [ ] 如有实习邀约,已确认实际工作内容、合同形式、期限累计、过去经历和开始程序。 - [ ] 如在D-2期间从事过相关活动,已以居留资格变更日为基准整理终止、继续或变更日程。 - [ ] 已在HiKorea确认居住地管辖出入境机关、预约到访、办事表格和追加材料。 - [ ] 已在当前居留期限结束前确定变更申请日和可以开始活动的日期。 - [外国留学生就业相关信息|韩国留学综合系统](https://cdn.studyinkorea.go.kr/popup/employment_regulations_full.jsp) - [外国人就业制度|韩国留学综合系统](https://studyinkorea.go.kr/ko/work/aboutForeignerEmploymentSystem.do) - [HiKorea](https://www.hikorea.go.kr/) - 出入境咨询 **1345** - 居住地管辖出入境·外国人机关 需要按个人情况确认时,应先在一张纸上整理当前居留资格及到期日、学位或预计毕业证明、实际工作内容、合同形式与预计开始日期、实习累计期限、过去居留·就业经历,然后通过HiKorea、1345或居住地管辖出入境·外国人机关确认应提交的材料以及可以开始活动的时间。
韩国大学毕业生或预计毕业者如果想在毕业后继续留韩求职,首先要对照D-2居留期限到期日与毕业证明或预计毕业证明可开具日期,并根据实际目的选择一般求职D-10-1或直接变更为就业类居留资格。仅凭毕业事实,D-2不会自动转换为D-10-1,因此应在当前居留期限结束前安排向居住地管辖的出入境·外国人机关申请变更居留资格的时间。
准备顺序是确认申请资格、判断是否适用积分制豁免、准备材料和求职活动计划书、安排求职与实习,以及变更为正式就业类居留资格。每个阶段分别整理申请人、大学和用人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与时间点,就能统一管理从毕业前夕到正式上岗前的整个日程。
先制作毕业前后的时间表
| 阶段 | 谁·何时确认 | 立即要做的事 |
|---|---|---|
| 1. 确认居留日程 | 申请人与大学在毕业前确认 | 记录外国人登录证上的D-2到期日,以及毕业证明·预计毕业证明可开具日期。 |
| 2. 选择变更路径 | 申请人在准备材料前决定 | 在一般求职、直接变更为就业类居留资格、技术创业中选择与实际目的相符的路径。 |
| 3. 准备申请材料 | 申请人在预约到访前完成 | 汇总身份材料、学历·成绩材料、积分制豁免证明、求职活动计划书以及适用人员的资格证书。 |
| 4. 准备开始活动 |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在实习·研修开始前确认 | 核对实际工作内容、合同形式、活动期限,以及是否需要另行许可或申报。 |
| 5. 变更为正式就业 | 劳动合同确定后由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办理 | 根据合同岗位和本人条件确定就业类居留资格变更申请日程与上岗日期。 |
1. 先确认谁可以申请
韩国留学综合系统说明,持有D-2的下列人员属于可申请变更为一般求职D-10的对象。
- 韩国专科大学的专科学士毕业生或预计毕业者
- 韩国大学的学士及以上毕业生或预计毕业者
- 学术·研究机构研究课程结业者或预计结业者
一般求职D-10的基本说明以持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满足积分条件者为对象,也包括在韩国取得的专科学士学位。韩国专科大学的毕业生和预计毕业者,应通过专科学士毕业证明或预计毕业证明确认自己是否属于可申请变更的对象。
预计毕业者应向大学确认可以开具证明的日期,并安排在D-2到期日前提交申请。已毕业者应把学位取得日与当前居留期限一并记录,据此确定向居住地管辖出入境·外国人机关预约到访和准备材料的时间。即使属于可申请变更的对象,许可结果仍需根据个人提交材料、居留记录等审查后决定。
2. 毕业后选择符合实际目的的路径
申请书中的居留目的与实际活动计划应指向同一条路径。首先区分自己是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已经签订合同并具备就业类居留资格条件,还是正在准备技术创业。
| 实际目的 | 首先要确认的路径 | 首批准备材料 |
|---|---|---|
| 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准备寻找专业领域工作 | 确认是否属于一般求职D-10-1变更申请对象,并核对求职计划。 | 毕业·预计毕业证明与求职活动计划书 |
| 已具备相应就业类居留资格条件,并已就该岗位签订劳动合同 | 确认是否可以不经过D-10而直接变更为就业类居留资格。 | 劳动合同与本人资格条件材料 |
| 实际目的是技术创业 | 与一般求职分开确认技术创业路径。 | 与技术创业目的相符的申请材料 |
确定路径后,应让求职活动计划书、实习邀约和劳动合同对同一目的与岗位内容作出一致说明。
3. 韩国国内大学毕业生确认积分制豁免条件
韩国留学综合系统说明,韩国国内正规大学毕业生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组条件,可以获得一般求职积分制豁免。
| 条件组 | 确认内容 |
|---|---|
| 学位·期限 | 在韩国国内正规大学取得专科学士及以上学位后,未超过3年 |
| 韩语·社会融合证明 | 满足下列三项中的一项 |
韩语·社会融合证明须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 有效的TOPIK 4级及以上成绩单
- 通过社会融合项目第4阶段中期评估
- 在社会融合项目事前评估中被分配至第5阶段
预计毕业者应在时间表中分别管理变更申请资格判断与积分制豁免判断。预计毕业者可以属于变更申请对象,但积分制豁免中的学位·期限条件以实际取得专科学士及以上学位之日为基准,因此应根据学位取得日和可开具的证明确认是否符合豁免条件。
符合豁免条件的申请人应把相应证明与通用提交材料一并准备。豁免的是积分制;居留资格变更申请、身份与学历确认、求职活动计划书提交与审查、个人居留经历及补充材料确认等程序仍继续进行。
4. 完成基本提交材料和求职活动计划书
根据韩国留学综合系统面向持D-2资格求职者的说明,基本提交材料如下。
| 材料类别 | 需要准备的材料 | 准备方法 |
|---|---|---|
| 申请·身份 | 综合申请表、护照、外国人登录证、手续费 | 确认申请日的居留期限和居住地管辖出入境机关后,整理为一组材料。 |
| 学历·成绩 | 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 | 如果可在出入境信息系统中确认,可能免于提交,因此应确认实际是否需要提交。 |
| 求职目的 | 求职活动计划书 | 按照当前准备情况填写目标职业、日程和活动方式。 |
| 适用人员补充材料 | 国家技术资格证复印件 | 持有该资格证的适用人员一并提交。 |
准备好基本清单后,应在HiKorea确认办事表格、预约到访说明以及居住地管辖出入境机关的要求,并在同一文件夹中补充个人所需的追加材料。
按实际执行顺序填写求职活动计划书
求职活动计划书中的以下三个要素应相互衔接。
- 目标职业:填写在所选专业领域中准备寻找什么工作。
- 日程:填写求职期间按什么顺序进行申请、面试、研修和实习。
- 活动方式:区分各阶段准备申请的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和计划进行的活动。
如果选择一般求职,应让计划书中的岗位与实际实习邀约中的岗位相符。如果实际目的是技术创业,应先把居留路径确定为技术创业。如果招聘或活动尚未确定,应区分已经确定的准备状态和下一步计划采取的行动。
5. 求职·研修·实习开始前先核对工作内容和期限
| 确认项目 | 执行标准 |
|---|---|
| 专业领域 | 一般求职D-10-1的求职·研修·实习应对应教授E-1至特定活动E-7范围内的专业领域。 |
| 合同形式 | 区分实习与正式劳动合同,并确认实际工作内容、合同形式和预计开始日期。 |
| 实习期限 | 在持有D-10期间,实习活动按累计最多1年、同一企业最多6个月两个上限分别计算。 |
| 过去居留·就业经历 | 根据官方说明,技术创业D-10持有人,以及曾从事上述专业岗位并变更为D-10-1者,属于原则上不允许实习的情形。 |
| 程序 | 开始活动前,通过1345或居住地管辖出入境·外国人机关确认是否需要另行许可或申报。 |
用人单位不能只提供公司名称或인턴这一岗位名称,还应整理实际工作内容、合同形式、预计开始日期和预计期限。申请人还要加上截至目前的实习累计期限以及过去的居留·就业经历,以确认是否可以开展该活动。
D-2期间开展的活动应按变更前后分别记录
| 比较项目 | D-10-1下的实习 | D-2学生的兼职就业 |
|---|---|---|
| 居留阶段 | 毕业后在一般求职居留资格下于求职期间进行的活动 | 在学生居留资格下取得另行事前许可后进行的活动 |
| 活动标准 | 按上表所列专业领域、合同形式和程序准备 | 工作时间和行业按本人已取得的许可内容确认 |
| 变更居留资格后 | 按新居留资格标准确认获得提议的岗位与活动开始程序 | 不要将D-2期间取得的许可视为在变更为D-10-1后自动延续;需要继续的活动应按新居留资格标准确认 |
| 正式劳动合同 | 根据工作内容和本人条件准备变更为就业类居留资格 | 学生兼职就业许可不能替代正式就业类居留资格 |
6. 劳动合同确定后衔接就业类居留资格变更
D-10-1不是一般就业许可。求职期间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应根据合同岗位和本人条件衔接E-1~E-7等就业类居留资格变更程序。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应一并核对合同中的实际工作内容、本人资格条件、变更申请日和上岗日期。
| 情况 | 应办理的变更路径 |
|---|---|
| 毕业时尚未签订劳动合同 | 先变更为D-10-1,在允许范围内进行求职·研修·实习;就业确定后,准备变更为E-1~E-7等相应就业类居留资格。 |
| 毕业时已经具备就业类居留资格条件并已签订劳动合同 | 确认是否可以不经过D-10,直接变更为E-1~E-7等相应就业类居留资格。 |
| D-10-1状态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 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和本人条件,准备变更为E-1~E-7等相应就业类居留资格。 |
变更路径的判断标准不仅是企业的招聘意向,还包括劳动合同中记载的岗位内容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应以这两项材料为基准确定申请材料和上岗日期。
居留期限届满前应完成的检查清单
- [ ] 已在外国人登录证上确认当前D-2居留期限到期日。
- [ ] 已向大学确认毕业证明或预计毕业证明可开具日期。
- [ ] 已在一般求职D-10-1、直接变更就业类居留资格、技术创业中选择与实际目的相符的路径。
- [ ] 已按学位取得日确认韩国国内大学毕业生的3年以内条件。
- [ ] 已准备有效TOPIK 4级及以上、通过社会融合项目第4阶段中期评估、事前评估分配至第5阶段三者之一的相应证明。
- [ ] 已准备综合申请表、护照、外国人登录证、手续费以及学历·成绩材料。
- [ ] 已让求职活动计划书中的目标职业、日程、活动方式与实际计划保持一致。
- [ ] 如有实习邀约,已确认实际工作内容、合同形式、期限累计、过去经历和开始程序。
- [ ] 如在D-2期间从事过相关活动,已以居留资格变更日为基准整理终止、继续或变更日程。
- [ ] 已在HiKorea确认居住地管辖出入境机关、预约到访、办事表格和追加材料。
- [ ] 已在当前居留期限结束前确定变更申请日和可以开始活动的日期。
官方确认渠道
- 外国留学生就业相关信息|韩国留学综合系统
- 外国人就业制度|韩国留学综合系统
- HiKorea
- 出入境咨询 1345
- 居住地管辖出入境·外国人机关
需要按个人情况确认时,应先在一张纸上整理当前居留资格及到期日、学位或预计毕业证明、实际工作内容、合同形式与预计开始日期、实习累计期限、过去居留·就业经历,然后通过HiKorea、1345或居住地管辖出入境·外国人机关确认应提交的材料以及可以开始活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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